首页 > 股票 > 正文

针对问题非公开发行股票如何理解

  针对问题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作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具备条件相信还有很多网友不知道吧?今天小林通过整理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容进行解答。一起来看看。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将锁定期由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相关限制;

  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在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章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2)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2]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作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具备条件本文介绍到此就结束。

中国基金网遵守行业规则,本站所转载的稿件都标注作者和来源。 中国基金网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中国基金网”, 不尊重本站原创的行为将受到激光网的追责,转载稿件或作者投稿可能会经编辑修改或者补充, 如有异议可投诉至:Email:133 4673 445@qq.com